(一)会议日期的含义
会议日期是指把一次会议的全活动项目和内容按天或上、下午单位时间作出的具体安排。会议日程不仅细化会议议程框架内的活动,还要具体安排会议中的各项仪式性活动,如开幕式、闭幕式等,有时还可以包括报到、招待会、参观、考察、娱乐、离会等等辅助活动和工作环节。
(二)日程的结构和写法
1.标题。由会议活动的名称加上“日程”或“日程安排”、“日程表”组成
2.稿本或题注。会议日期如果需要在大会上或主席团会议通过,在提交是应写明“草案”,并用圆括号括入,放在标题之后或者下方居中。在大会上或主席团会议上通过的会议议程,在标题下方注明该议程通过的日期、会议名称,并用圆括号括入。其他会议日期可在标题下方注明举办的年份。如标题中已经显示年份信息或者落款处写明制定年月日的,则可省去不写。
3.正文。正文部分有两种格式
(1)表格式。表格式的优点在于会议活动的各项安排一目了然,适用与需要交各项具体安排的会议活动。表格式日期安排一般以上午、下午、晚上为单元,如有必要也可利用中午和傍晚的时间。每个单位时间可再分成几段,以适应不同活动的需要。内容上一般要设活动的时间、名称、内容、主持人、参加对象、活动地点、活动要求等项目。
(2)日期式。即按日期先后排列会议的各项活动,每项议程和活动名称前标名序号或起止时间。
4.落款。一般由会议组者机构的秘书初署名,在大会上或主席团会议上通过的会议日程无需落款。
5.制定日期/不经大会或主度团会议通过的会议日程要标明制定的具体日期。